成都有汉《蜀郡太守何君造尊六阁碑》,其末云:“建武建元二年六月。”按范史本纪,建武止三十元年,次年改为建元,直书为建元元年。观此所刻,乃是虽别为建元,犹冠以建武,如文、景帝建元、后元之类也。又《祭祀志》载封禅后赦天下诏,明言云:“以建武三十二年为建武建元元年。”《东夷倭国传》云:“建武建元二年,来奉贡。”援据甚明。而宋莒公作《纪年通谱》乃云:“纪、志所载不同,必传写脱误。”学者失于精审,以意删去,殆亦不深考耳。韩庄敏家元铜斗,铭云:“新始建国,天凤上戊六年。”又绍兴建郭金州得元钲,铭云:“新始建国,地皇上戊二年。”按王莽始建国之后改天凤,又改地皇,兹二器各冠以始元者,自莽之制如此,亦犹其改易郡名不常,每下诏犹系其故名之类耳,不可用建元为比也。